消委會上半年接逾1300宗電訊服務投訴 海外無法用Wi-Fi蛋退款要等365工作日

消委會上半年接逾1300宗電訊服務投訴 海外無法用Wi-Fi蛋退款要等365工作日

消委會上半年接逾1300宗電訊服務投訴 海外無法用Wi-Fi蛋退款要等365工作日消委會上半年接逾1300宗電訊服務投訴 海外無法用Wi-Fi蛋退款要等365工作日

【Now新聞台】消委會上半年接獲1340宗有關電訊服務投訴。有投訴人在海外未能使用Wi-Fi蛋,有關電訊公司更表示要在超過一年後才會退回押金。

不論在本地或海外都會用到電訊服務,但到了目的地才發現用不到就很徬徨。

杜小姐在今年1月底透過一間電訊公司的官網預訂Wi-Fi蛋,於2月初到日本使用,共租借5天,租金120元,另外付1000元押金,並於預訂時繳付全數,但到達日本後,發現Wi-Fi蛋未能連接當地網絡。最後杜小姐需要自行向本港電訊商買漫遊數據,並要求全額退款,當時職員同意。

但杜小姐回港,職員建議她向信用卡發卡銀行提出爭議交易申請,但未能成功。而公司更指押金須於還機日起計365個工作日後才會退還。

消委會介入後,該公司未有積極跟進,消委會建議杜小姐考慮透過其他法律途徑追討。

另外,亦有電訊商員工向80多歲長者銷售月費約600元的合約,涵蓋基本月費、副卡號及兩組漫遊數據通行證等,投訴人質疑員工涉嫌過度銷售。經消委會調停後,公司同意取消所有副卡及增值服務。

消委會指,過去兩年每年平均接獲逾3000宗有關電訊服務投訴,而今年首6個月接獲1340宗投訴,較去年同期微跌8%。

最高金額的投訴人2023年於約旦公幹,購買漫遊數據通行證,回港後發現收取了20萬漫遊數據費。電訊公司回覆,約旦不屬於服務覆蓋地區,因此收費正確。

消委會投訴及諮詢總監馮子茵:「不過因為這個個案,電訊服務是用公司名義開立的商戶帳戶所使用,所以個案超越了消委會可處理的範圍,但我們都建議了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。」

消委會建議市民選用數據服務時,都應細閱服務條款及收費細則,以免出現「震撼帳單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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